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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教会需要路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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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11-6 03:27:32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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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教会需要路加
2008年09月号(总第13期), 期刊 中国教会需要路加已关闭评论

文/亦文




没有路加的中国教会


如果问“中国教会是否需要路加”,也许我们的第一反应是:“需要、需要 —— 但为什么不是保罗呢?”或是:“我们中间若真的出了个路加,又能指望他做什么呢?”



在讨论路加在教会中的职分之前,请允许笔者先分享几个真实的故事:



笔者看的第一部赴华宣教士传记:《戴德生与马利亚》是从英文原著翻译成中文的,虽然事情发生在中国,但却有股翻译小说的味道——西方人为在东方的西方宣教士作传,也算是勉为其难吧。



风闻梁发是中国第一位传道人,而直到几年前,笔者才找到唯一一部《梁发传》,竟然出自一位新西兰赴华宣教士麦沾恩(G. H. McNeur)之手!梁发那个时代,中国基督徒凤毛麟角,所以只能还是西方人来立传了——我惟有如此自慰。



山西著名的席胜魔牧师[1],可谓中国“福音戒毒”的先驱,但当他去世时,居然没有中国人为他立传——虽然20世纪初的中国教会已初具规模。今天我们可以看到的《席胜魔》也是从英文翻译过来的,作者是一位曾在中国作过宣教士的英国女子金乐婷(Mary Geraldine Guinness)。



在了解中国教会史的过程中,我发现了更多悲哀的事实:



研究中国教会史的学者常常感叹:早期资料中,华人传道人的姓名都是罗马拼音,我们至今无法将之还原成汉字。彼时,笔者心里对那些英文作者颇有微词,但很快不得不承认历史的另一面:如果没有西人前辈们所做的大量文字工作,今天华人教会连这些蛛丝马迹都看不到。



在维基百科网站搜索时,有些中国教会史上的华人前辈,用中文姓名去搜索,没有任何资料跳出来;而改用罗马拼音搜索时,反而会查到一些英文资料。比如中国内地会第一位华人监督、监管杭州地区的王来君,也只是到近一两年,才找到资料显示,王牧师的中文名原来是“王来群”。而王牧师的女婿,另一位早期华人名牧任柽园,虽然用中文写了自传,但时至今日,保留到我们这代人手里的却是一本英文翻译版。



2005年,因为一个“偶然”的机会,我开始接触一份叫China’s Millions(中译《亿万华民》)的宣教期刊,这份英文月刊犹如一部写实而细腻的史诗,系统地记录了中国内地教会拓荒与发展的过程。然而这跨越四分之三世纪的珍贵的一手资料,却一直沉睡在各海外基督使团[2]的办公室和海外图书馆的档案室,受到华人教会的冷落。



2007年4月,我陪同两位内地会宣教士的后裔到中国寻根。其中一位的父母当年在浙江嵊州作宣教士,所以她出生在中国;这么多年来,她搜集了很多有关嵊州的英文材料,像剪报、日记、信件等。当她打开这本资料集时,当地教会的长老们脱口而出:“这些东西我们一定要复印保留!”因为当地教会根本没有保留这方面的记录。如果要了解嵊州教会的起源和历史,在嵊州找不到,必须到海外去找。这种现象在中国教会非常典型,也非常普遍。[3]



在我们回到本文开头的那个问题前,不妨先自问几个问题,如果新约圣经没有使徒行传,将是什么情形?我们今天如何知道保罗是何许人也?又如何将他诸多的教牧书信理出头绪?如果说马可福音是彼得的口述历史[4],路加福音更像报告文学。假设四福音书中失佚了“从起头都详细考察了”(路1:3)的史实性,我们又如何宣称今天基督教信仰的根基与确据,是建立在那些被成就、被传授、被探究、被记录的历史事件上?如果西方2000年教会史,没有各式各样路加式的史家,用冷峻的史笔如实记录了历代教会的得胜与分争,那么任何形式的“以史为鉴”只能是空谈。



景教入华(公元635)至今近1400年,也里可温教入华(公元1279)至今逾700年,天主教入华(公元1583)至今逾400年,连马礼逊所代表的新教入华(公元1807)也已过了200周年。试问,已经不再年轻的中国教会是否需要路加?



200年了,绝大部分有关中国教会史的一手数据仍然是用外语记录,保存在西方国家,并且至今仍没有中国教会的路加愿意来接收这笔属灵遗产。如果一个中国基督徒没有出国的机会,没有精深的英语功力,就几乎不可能对本国的教会史作深入研究。



200年了,完整的中文教会史的整理与编纂,还只是近几十年的事情;屈指可数的几个原创性史学项目都局限于海外教会;“宗教史”的“话语权”上,仍掌握在非基督徒的手里;大部分的翻译、纪念、回顾仍逗留于几个特别著名的代表人物(如:马礼逊、戴德生),至于如何梳理、保存教会史之类的深层探讨似乎仍然是一种象牙塔式的奢侈。



200年了,我们华人教会总是觉得传福音还来不及,哪有时间与精力淘故纸堆、摇笔杆?然而,传福音的负担,有比第一世纪的门徒们更迫切的吗?即使在那样的年月里,为了忠于神付与他的特殊使命,路加仍然放弃了直接拯救灵魂的传道人生涯所能带来的成就感,默默笔耕,为后世的你我留下了宝贵的信史。中国教会中,却很少有人有意识地追寻这种属灵权柄。



如果这种现象发生在一个文明程度不高的民族中,尚可被谅解;如果这种现象发生在一个没有修史传统的民族中,也还情有可原。偏偏我们中华民族常常自以为有高人一等的文明,有上下五千年的悠久历史,我们也特别热衷于保存历史,我们甚至喜欢嘲笑其它民族的历史不够长、文物不够古。然而我们却无意保留中国教会史。记录教会的建立和发展,本该是各国基督徒的份内事,盛世修史更是华人的传统。对一个如此热爱历史的民族,一部平庸而单薄的教会史实在是我们的耻辱。别人不在乎倒也罢了,但是如果连华人基督徒都漠不关心的话,夫复何言?



我们能否接受这样一种假设:除了神的选民,任何一个外邦民族的早期教会史必定是宣教史,而且往往由宣教士的母语(而非该民族的母语)记录下来。只有当本土教会成长到一定地步,由扶持型转向自立型,才开始用自己的语言叙述本族的教会史。从这一角度来说,写史,标志着教会的成熟。天国中的每一个民族,都需要自己的路加。





“零存”与“整取”


过去200年的中国教会史可以比作“零存整取”。何谓“零存”?基督教入华200年来,西方宣教士及其宣教机构陆陆续续以书信、报告、期刊、传记、书籍、图表、会议记录、讲道辞等方式为中国教会“零星存储”了一笔丰富的史料,虽然被尘封土埋在世界各地的图书馆和档案室中,毕竟绝大部分仍保存下来,有待华人教会“整笔提取”。



面对这笔巨款时,有两个问题值得扪心自问。第一个问题:“我们凭什么来提取?”仅仅因为我们是华人吗?仅仅因为我们中间很多人懂外文、是双语人士吗?还是因为我们已做好了神学、史学、文学相结合的装备?第二个问题:“我们所提取的是什么?”仅仅是“史料”而已吗?还是连同“写史”的精神?200年前,没有中国人记录教会史,幸好有西方人在记录;200年后,西方人没有义务继续为中国人代写历史,我们华人信徒中是否有人起来继承这项工作?200年前,是他们为我们零存,所以200年后的今天我们有史可取;如果我们今天不能承继“零存”的修史传统,200年后,我们的子孙就无史可以“整取”。若是拙文能使读者想起并记下身边正在上演、甚或正在消失的历史,存到“中国教会史”账号中,200年后,教会史学家就不至于飘洋过海在外文史料中挖掘、出土中国史。





我们需要怎样的路加?


一、同工路加



路加虽不是使徒,却是使徒保罗的同工(门1:24)和“所亲爱的医生”(西4:14)。与雄辩的保罗相比,路加的事奉是沉静无声的。当保罗开拓轰轰烈烈的宣教事工时,路加只是在一边默默无声地奋笔疾书。任何时代的教会,都需要这两种同工:改写历史的保罗与记录历史的路加。一个用行动执行主托付的大使命,另一个用文字记录大使命执行过程中的得失。同样的,我们之所以得知教会史上众多信心伟人的事迹,实在要归功于他们身边同时代的“路加”。然而,更多中国信徒与赴华宣教士的姓字与事迹,已被或正被冷落并忘却。教会史的挖掘与重整,正是为了使那些有名、无名的圣徒的事迹不至湮没在历史长河的荒草衰烟之中。



二、外邦人路加



可以说,路加是所有圣经作者中唯一的外邦人。与其它福音书相比,路加福音更具有希腊罗马世界的辽阔历史观和地理观,也更针对这位外邦知识分子的本族——希腊人。路加式的写作,提醒我们,以中国教会史为中心的研讨与创作,也不应该停留在翻译、引介西方文献的层面上,而应该融入华人独特的史学观与地域观。一位经营某家多语种基督教书店的姐妹与我分享,有关中国教会史的西方著述虽然很多很优秀,那些基督徒作家对中国的认识虽然很深入、独到,但他们写作的对象毕竟是西人读者,写作目的也主要是为了向西方教会介绍中国的宣教经验,所以他们的结构与行文势必是西方式的,转译为汉语的过程并不能使其在瞬间“汉化”。面对英文史料的不足,我们当作的,不是抱怨,而是奋起直追,利用横跨中西的特殊位份,综合对照中西史料,创作出以汉语为载体的教会史作品。谁能断言,写使徒行传时,路加心中没有对犹太使徒们的感恩?同样,今天,华人基督徒修教会史,为宣教士立传,也是对当年把福音传给中国人的西方宣教士的一种纪念与回报。如果,真如某些观察家所认为的,华人教会在全世界的成长与发展已经达到了“王后的位分”,那么,拥有几位路加式的门徒应该不算奢求吧。



三、史学家路加



如前所述,路加不是使徒,他虽然伴随保罗经历了使徒行传后半部那些事件,却不属于“从起初”便被拣选为历史上的耶稣(historical Jesus)的目击见证人。身为医生的路加欣然接受史学的挑战,且不满足于做一个单纯的文书,而是定意要将福音的来龙去脉“从起头都详细考察了”(路1:3)。路加用来描述事件发生的语词与现代考古学的发现极其吻合;反对的批判者,至今无法对他在政治、地理方面的用词准确性,提出实质性的反证。



路加那冷峻的史笔,不仅记录了早期教会的得胜与成就,也记录了同一时期的分争与异端。而我们今天提到使徒时期的教会,常常陷入过分美化的危险,忽视了路加原著的精神:由罪人组成的教会从一开始就带有负面的因素,这些因素不仅困扰了早期教会,也将困扰历代教会。基督徒介绍教会史,大可不必抱着“亲亲相隐”[5]的心态,以为损坏了先贤的形象,便是给神抹黑。为了布道而牺牲史实,是得不偿失也没有必要的手段。像路加以及其它圣经历史书的作者那样,忠实地记录人在历史中的有罪与有限,反而更能表明神救恩的普世性,同时也提高了教会史的可信度。



四、文学家路加



如果耶稣的一生与教会的建立,完全按编年史的格式记录,路加福音与使徒行传将味同嚼蜡。幸好,史学家的路加同时具备了文学家的素养。路加文笔之优美、用词之广博是有口皆碑的。不仅如此,路加根据所记事件的文化背景,不时调整自己的文体。当他写到发生在巴勒斯坦的事件时,便采用闪语化的亚兰文,类似旧约希腊文的译本风格;而当保罗的宣教路线进入到希腊化地区时,路加的叙述则转向优美的古典希腊文。这说明,路加对不同地域及当地文化的认识十分敏锐,并有意识地选用与时空相符的语文。



毋庸置疑,要成为福音有力的载体,文艺创作也当同样建立在基督徒作家对语言文字的驾驭上。这一传统被西方教会继承下来,产生了大量优秀作品。而华文基督教作品,对文字的降格以求却因循了几百年。我们对载体的追求,往往配不上我们所传扬的信息。



五、神学家路加



语言与文化密不可分,一个善于驾驭本族文字的作家,一定也是深爱本族文化的人。而中国,甚至整个亚洲的传统却充斥了多神论与泛神论;如果我们成了基督里的新人后,心中“中国的那部分”(史学与文学)仍然超越了“福音的那部分”(神学),那么我们的作品将会演变成宗教式的民族主义。一个基督徒作家出众的文史技能是他对世人产生影响的前提,而他所产生的影响之性质,则取决于作者个人信仰的纯正与深度。如果信主以后,我们不能用更新的眼光来重构我们的作品,那么文字越精彩,史实越详实,就越成为别人的绊脚石,也使教会受的亏损越大。没有比用超群的文笔传扬错误的神学更令人扼腕、令神痛心的事了。



在这方面,路加又给我们树立了值得效仿的榜样。马歇尔在《路加:历史学家及神学家》一书中作此结语:路加是史学家也是神学家,这两种身份是相辅相成的;“他使用他的历史去衬托他的神学……他的神学之有效是在乎他的历史的可靠性,因为他的神学是基于他的历史……路加所关心的是他所写的历史中的救赎意义及其重要性,而不单是历史中的事实” [6]。



正如路加以非使徒的身份成为保罗的亲密同工,华人基督徒作家,尤其是从事教会史创作的作者,可以不是使徒(宣教士、传道人),却必须是使徒的同工,并拥有扎根于纯正信仰、不断更新的属灵生命。[7]





结语


有的人用生命改写历史,如保罗;也有的人用笔墨记录历史,如路加。这两种人都很重要。如果有100个基督徒,99个用生命改写历史,是否可以留1个用笔墨把别人用生命改写的历史记录下来?中国教会史的研究虽然不是要塞,却仍是神国的领土;这一空白不被填补,福音虽然照样广传,只是华人文宣这幅拼图便有难以言喻的遗憾。基督徒若不起来宣讲中国教会史,等于把这片领土拱手让给了魔鬼,神将来必在这件事上审判我们。但愿当年感动路加的灵加倍感动我们,激励更多有文字负担的弟兄姐妹,成为神州大地本族本家的路加。



从事史学研究的人,和任何一个跟随主到十字架下的门徒一样,都要经历常人无法体会的生存寂寞。若没有愿意为主付出“枉费”的代价,没有为主“癫狂”的心志,没有一点“明知不可为而为之”的傻劲,便不可能为主做什么大事,主也很难通过我们做什么大事。作为基督徒作家,我们比普通作者幸运的是,神是我们起初的读者,也是我们终极的读者。







[1] 席胜魔(1835-1896),原名子直,清末山西秀才,世代习医。青年时,鸦片流毒中国,他深受其害,信从福音后得脱烟祸,乃更名胜魔,立志自新劝人归主,特别在胜过罪恶方面给今天的基督徒留下了美好的见证,鼓舞我们在人欲横流的世界中为神作分别为圣的见证。参:http://www.ctestimony.org/2003/20030628.htm。——编者注

[2] 海外基督使团(Overseas Missionary Fellowship,OMF),前身为中国内地会(China Inland Mission)。

[3] 这一寻根之旅已经成文,读者可在海外校园的网站(http://www.oc.org/web/modules/sm ... y.php?categoryid=18)上《举目》第32期中找到《嵊州行——中国大陆的圣地之旅》一文。

[4] 教会传统一般认为,马可是使徒彼得的门徒,所以那本福音书基本上是由彼得口述,马可笔录。

[5] 汉儒董仲舒根据“父为子隐、子为父隐”的儒家传统,于汉宣帝四年下诏所定的司法原则。

[6] Marshall, Luke: Historian and Theologian,1970,p.18-19,85.

[7] 有关路加的内容引用自笔者在2005年5月刊登于《校园》第49卷3期上《寻找本族本家的路加》一文。





作者简介


亦文,移民新西兰后在梅西大学进修心理学及社会学,现从事教育事业、翻译工作及中文写作,常年在海内外期刊杂志发表短文及文艺作品,包括长篇历史小说《无名的麦种》(获香港汤清基督教文艺奖2005年年奖)和短剧集《戏说宣教士》、话剧《波斯王后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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